大馬路上,男子當街點燃信號彈,不停揮舞還大聲咆哮,整條街道火光四起,還冒出濃濃白煙,還有人邊拿信號彈邊騎車,甚至開直播挑釁,昏暗街道瞬間被點亮,後方騎士看了這景象不敢再往前騎,只是鬧事分子拿著信號彈橫行,難道無法可管嗎?
資深刑警:「對這些犯罪行為者來說,這段時間的信號彈濫用的話,確實這個法規來說,對他們是嚇阻的作用比較大。」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持有信號彈,就會先依照社維法裁罰,假設犯案前被抓到也有刑責,甚至隨意發射信號彈罪更重,換句話說,違法持有信號彈就會依法移送,再多加一項行政裁罰。
信號彈原本用途,其實登山或是出海的救命器材,因此購買容易,但是點燃後,溫度超過1千度,要是周邊有可燃物,很容易釀成火災。板橋中隊中隊長黃加丞表示:「容易很產生高溫高熱的狀況,那他信號彈點燃的時候,可能溫度會到達上千度,那包括我們的鐵條被它燒過,很容易就會斷掉。」
本該是保命神器的信號彈,卻被當成惡煞的示威工具,警方先刑事後行政,雙管齊下嚴刑重罰,不讓救命工具變成傷人武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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