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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發基金投資2家基金虧損嚴重,監察委員已申請自動調查。(資料照)

國發基金投資東貝、如興慘虧 監委申請調查

記者|許行君

攝影|賴智揚

國發基金於108年1月,以新台幣1億450萬元投資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取得2.83%股權,並獲選1席董事,該公司原本稱要將增資款用於Micro LED及Mini LED之研發,不料,在國發基金投資沒多久之後,該公司108年度嚴重虧損、公司淨值轉為負數等事件,遭證券交易所公告停止買賣,於109年11月10日下市,距現金增資日還不到2年,國發基金投資恐將全數認列損失。

另外,國發基金於106年以每股18.6元認購牛仔褲大廠如興公司增資股,計投資新台幣14.88億元,但之後如興公司負責人遭檢調以違反《證券交易法》特別背信罪移送法辦,如興公司股價一路下滑,到110年10月25日只剩8.71元,國發基金的帳面投資損失已過半。

監察委員表示,國發基金為政府之專責投資機關,負有加速產業創新加值、促進經濟轉型及國家發展等政策任務,投資決策應審慎為之;但國發基金投資的東貝公司、如興公司,不是已經下市就是股價腰斬,該基金不但蒙受損失,且協助東貝公司研發Micro LED及Mini LED之目標,也已無法達成。

監委指出,到底國發基金於投資前,對於被投資公司之營運、財務狀況,以及相關投資風險,有無詳實審慎評估及審議?投資後有無落實監督管理?有無審酌被投資公司增資計畫是否可行,並監督其依約運用現金增資款?對於該等公司一連串負面事件,有無即時採取應變作為?這些都有深入調查之必要,監委已申請自動調查。

更新時間 2021.11.08 12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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