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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姓女教師到烏克蘭找代理孕母求子成功,回台後當起仲介遭到提告。(資料畫面)

仲介赴烏克蘭找「代理孕母」 女老師遭判刑定讞

記者|徐敏娟

攝影|王翊軒

前年底,吳姓女老師和先生千里迢迢從烏克蘭返台,在大包小包行李中,最重要的就是這對雙胞胎。兩夫妻好不容易求子成功,吳姓女老師也開始在台灣幫不孕夫妻仲介代理孕母,如今卻觸法被判刑。

2019年,呂姓夫妻找上門,花了74萬元要到烏克蘭找代理孕母,最後卻失敗,因此提告《違反人工生殖法》,現在最高院判決定讞,判她3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

面對被法院判刑確定,吳姓女教師不願意回應,不過有網友發文,跳出來控訴她確實幫忙牽線找代理孕母,拿了錢卻沒處理好,而且還在臉書粉絲團和通訊軟體群組,繼續宣傳烏克蘭代孕。

不過,根據《人工生殖法》規定,買賣或仲介生殖細胞或胚胎有營利,最重要坐2年牢。律師賴奕霖表示:「(台灣)是採限制性開放,有條件的開放,條件上並不像西方國家那樣全面開放。」

今年5月,台灣代理孕母法案一讀通過,未來可望三讀過關,但其實在台灣不孕症想生小孩,也有其他替代方案。康寧醫院副院長尹長生表示:「人工授精是最單純,如果要到試管嬰兒的話,輸卵管不通,或是很久都不懷孕的。」

代理孕母目前無法可管,懷孕過程要是有個萬一,就會遇到求償無門,就算對簿公堂,恐怕也很難討公道。

更新時間 2021.11.10 20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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