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img src="https://sb.scorecardresearch.com/p?c1=2&amp;c2=35880649&amp;cv=3.6.0&amp;cj=1" alt="comScoreNoScript"/>
新北市一名學務主任被指控,要求代課老師與其他同事分享鐘點費。(翻攝自當事人臉書)

國中學務主任遭控勒索 女教師被迫上繳「鐘點費」

記者|許致誠

攝影|顏凱勗

站在台上認真向學生及家長報告學校的教學狀況,這名學務主任因為工作態度嚴謹,獲得校方好評,但如今卻遭到指控勒索霸凌女老師,一名任職於新北市的這所國中的林姓代課體育老師,指控學務主任職場勒索,讓她滿腹委屈。

原來校內有3名代課老師,但另外2位兼任行政職,只有她加班時數較多,所以學務主任竟然要求她交出鐘點費,平分給另外兩名老師,維護辦公室「和諧」,林姓女教師兩學期被迫上繳2萬8千元。

校長梁坤明:「主任他是為了讓處室的人力更有動力,所以想了這樣的一個怪招,後來我們了解其實這個,錢是都回到原來那個老師手中,沒有金錢的損失,主任也沒把這個錢中飽私囊。」

對此校方強調將召開考核會懲處,但強調這筆錢並沒有進入主任的口袋,最後也匯回到女老師帳戶,不過當事人秀出主任要求匯款的對話紀錄,還強調自己因為難以接受這樣的潛規則,最終不再續留。

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劉明超:「這個部分後續我們會依照學校調查結果,學校移送教師成績考核會進行審議。」教育局指出,若這名主任確定違反相關法規,最嚴重可記大過,不過律師表示,學務主任的行為恐怕還涉嫌恐嚇取財,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學務主任想讓同事公平領到鐘點費,但用錯方法不但造成反效果,更讓自己惹禍上身。

★《鏡新聞》關心您:不良行為,請勿模仿。

更新時間 2021.11.19 14:38

更多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