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調查,高嘉瑜在11月11日晚間10時許入住飯店,不久後與林秉樞發生爭執,包包被丟到走廊,高女剛撿完散落一地的個人物品,回房就被林男動手施暴。12日下午1時許,高女曾離開到立院簽到,隨後返回飯店。13日下午2時高前往林男母親靈堂,隨後回到房間,當天下午6時許離開飯店。
林秉樞1日凌晨在飯店遭拘提時,先是問警方「怎麼了?」不願配合,接著表示「高嘉瑜立委的事嘛,我知道」、「有沒有拘票?來我看一下」,直到警方拿出拘票、搜索票才就範。調查過程,林坦承有動手打人以及拍攝不雅照,聲稱高嘉瑜也有還手,更否認限制女方自由,強調有讓高嘉瑜到立院簽到。
警方查扣林秉樞手機、硬碟、隨身碟等。(檢方提供)
警方查扣林秉樞的手機、平板、備份豆腐隨身碟(Qubii)、錄音筆等,發現4名女子的不雅照共10餘張,其中一人為高嘉瑜,但並未發現影片,警方不排除林男有清除手機資料之虞,將復原資料釐清。林秉樞則稱照片是雙方合意拍攝,更否認有以不雅照脅迫高嘉瑜。
此外,警方拘提林秉樞時,赫見房內還有一名31歲吳姓女子,據了解吳女從30日中午就與林秉樞一同待在馥都飯店內,吳女表示是因為林秉樞心情不佳,她才進入飯店陪伴,兩人僅是朋友關係,由於吳女非案件關係人,警方經詢問後就讓她離去。
警方表示,林秉樞除了承認打人,對於其他指控一概否認,但警方訊後仍將依傷害、強制、妨害祕密、妨害自由等罪嫌,將林秉樞移送地檢署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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