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檢警1日凌晨出擊,持拘票、搜索票至林男落腳飯店逮人,林男見狀態度鎮定,先是要求警方出示拘票,接著更主動表示「高嘉瑜立委的事嘛,我知道」,隨後才配合調查,警方則在林男房內搜出備份豆腐頭、隨身碟等證物,初步清查發現林男手機內,有4名女性不雅照10餘張。
警方查扣備份豆腐頭等證物。(檢方提供)
林男警詢後,1日下午雙手上銬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前,被媒體問到「為何要偷拍?」他強調「沒有偷拍」,更說「手放開,讓我講」,坐進警車後還丟下一句:「高嘉瑜她自己有傳照片給我,高嘉瑜傳很多照片給我。」隨後員警關上車門前往地檢署。
林男抵達地檢署後仍持續和媒體喊話,但遭員警斥喝後帶入偵查大樓等候開庭,檢察官複訊後,晚間8時許以林男涉犯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、傷害、私行拘禁、強制、恐嚇、妨害秘密、妨害電腦等罪嫌重大,且有逃亡、滅證、勾串、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,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林男在法警押解下,自地檢署步行前往一旁的新北地院時,又向現場媒體發表3點回應,坦承有打高嘉瑜,但沒有偷拍,還說親密影像中有部分是高掌鏡,更說「高嘉瑜、小馬,你們贏了。」期間因律師閱卷等緣故,羈押庭至2日凌晨0時許才召開。
庭訊約2小時後結束,法官以林男涉犯傷害、恐嚇等罪,犯罪嫌疑重大,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,且有反覆實施恐嚇犯行之虞,裁定收押禁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