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大公投領銜人3日舉行記者會,指政府行政不中立,使用公帑阻擋民意,批評中選會失去中立機關角色。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,公投是「對事」(政策)的決定,選舉是「對人」(候選人)的抉擇,兩者的性質不同。
羅秉成進一步表示,公投法規和銓敘部依職權針對行政中立法的解釋,都明確指出行政院依法為公投案的反方當事人,中選會依據公投法第17條第2項規定訂定「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」,其中第3條第1項第1款明文規定,由公投案提案人的領銜人代表正方,立法院、「行政院」或依本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「代表反方」。
強調中選會據此條文,說明行政院為「當然反方」,不適用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的規定,外界對於政院沒有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,就不可自任反方進行宣講等說法,是錯誤的。
而公投涉及重大政策,政府有責任透過各種管道及方式,讓民眾了解政策內容,對外界說明政策立場,以及澄清錯誤消息,向民眾表達政府反方立場及理由,讓民眾可對公投案做出理性判斷。
羅秉成也說,行政院長蘇貞昌進行公投宣講,是本於職責所在的公務,也是履行行政機關的義務,不無違反行政中立,且蘇貞昌在進行宣講時,皆有表達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,鼓勵民眾18日前往投票,四大公投領銜人指政府阻擋民意等,與事實不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