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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揮中心說明6日新增10例境外移入個案。(翻攝自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)

境外移入增10例 24場所業者元旦起「完整接種才可上工」

記者|游允彤

指揮中心說明,6日新增10例境外移入個案,為6例男性、4例女性,年齡介於10多歲至60多歲,分別自泰國(案16764)、荷蘭(案16765)、印尼(3例,案16766、案16767、案16769)、越南(2例,案16768、案16770)、柬埔寨(2例,案16771、案16772)及尼加拉瓜(案16773)入境,入境日介於今年10月29日至12月3日,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。

12月6日新增10例境外移入個案。

陳時中表示,5日指揮中心已宣布,考量目前國內已持續提升COVID-19疫苗接種量能,為積極防範國際疫情嚴峻及新型變異株威脅,降低社區傳播風險,自111年1月1日起,教育部、經濟部、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(域)防疫指引將強化COVID-19疫苗接種規範,以嚴守社區防線。

指揮中心公布疫苗新規範,部分場所員工須接種2劑疫苗。(指揮中心提供)

24場所包含教育部所轄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、社區大學、短期補習班、樂齡學習中心;經濟部所轄電子遊戲場、桌遊麻將休閒館、歌廳、酒吧;衛福部的托嬰中心、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等。

24場所員工須打疫苗才能上工。(指揮中心提供)

所有工作人員、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-19疫苗2劑且滿14天,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,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 指揮中心強調,為確保相關場所人員自111年1月1日起能符合上開規範,請相關場所鼓勵未完整COVID-19疫苗接種之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,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。各相關部會亦將加強查核,倘場所尚有未完整COVID-19疫苗接種之人員,業者須限期改善,並依各主管機關所訂之防疫指引規定辦理。

面對外界質疑是變相強迫民眾打疫苗,陳時中表示「沒有強迫,是要求」,不只是為了整體的疫苗覆蓋率,也是提升個人保護力,事關整體社會安全,每個人都有責任,每個人都保護好自己,就不會增加醫療負擔,不只對社會防疫有好處,對自己的好處最大。

更新時間 2021.12.06 14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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