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3日宜蘭縣公正國小、公館國小、士敏國小、壯圍國小、永樂國小、羅東國中、文化國中、東光國中及蘇澳國中,總計86人在食用營養午餐後,出現噁心、嘔吐、腹瀉等症狀,其中1人是老師、85人是學生,而9所學校的餐點皆由同一間團膳業者供應,且症狀相似,初判是相同感染源。
宜蘭縣府共採79項檢體,包括午餐、生食砧板與刀具、廚工手部與糞便檢體、廚工細菌拭子、就醫個案糞便檢體與細菌拭子。衛生局8日公布檢測結果,發現糙米飯以及2名國小生糞便中,都驗出金黃色葡萄球菌,判定為食物中毒案件。
教育處表示,依照相關契約,即日起與供應營養午餐的廠商終止契約,另已媒合合格團膳業者持續供餐,確保學童營養午餐照常供應。衛生局強調,營養午餐的食材並無問題,可能是在分裝處理過程中受到汙染,包括環境清潔、員工健康管理都有可能,像是傷口、落塵等。
衛生局表示,依照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,業者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,將根據違規次數、資本額、違規行為故意性、食品中毒人數等作為裁罰基準,另會彙整相關資料,將廠商移送司法機關偵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