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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意見書公報明文登載,公投通過與否,都不影響農委會109年9月7日公告效力。

公投過不算?藍控蘇「流氓」 政院:依規定辦理

記者|游任博

攝影|呂漢威

四大公投週末登場,公投公報陸續送到民眾家中,但國民黨卻對這段話很有意見。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費鴻泰:「反萊豬跟行政命令無法收回,他(蘇貞昌)又在耍什麼公投的流氓。」

仔細看看公報內「反萊豬公投」,行政院意見書第三點:「該案通過與否,行政院農委會109年9月7日的公告均不受其法律效益影響。」國民黨質疑,難道公投通過也不算數嗎?

費鴻泰:「公投過了也不算,你把人民當傻子嗎?」律師呂秋遠則說:「公投的結果不會直接讓法規就失效,也就是說公投的結果,它必須要交給行政機關去做評估跟判斷,認為要不要進行下一步。」

根據《公投法》第30條規定,如果是法律複決案,公告3天內原法律失去效力;法律創制案,政府應於3個月內研擬提出,有關重大政策,權責機關要做必要處置,但若沒有回應或處置,也沒有相關罰則,僅會受到政治責任,並無法律責任。

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:「這個公投案是重大政策複決,不是針對哪一個法律案的複決,公投的結果,也會依公投相關規定來辦理。」

回顧2018年,十大公投中,7案通過,政府後續都有執行,唯獨逐年降低火力發電部分,在第二年就跳票了;另外「以核養綠」已經按照公投規定刪除法規,但2025非核政策不受影響。

費鴻泰:「我們通過了很多的公投,結果民進黨這個政府是視而不見。」呂秋遠則說:「因為公投的提案有時候本身就很模糊,所以就容易讓在野黨或者認為行政機關沒有進行有一些爭議的空間,如果就法律的角度來看,應該是都有做了。」

公投結果是否執行,各界關注,但在投票前,研究清楚公投效力,才能避免爭議出現。

更新時間 2021.12.13 20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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