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img src="https://sb.scorecardresearch.com/p?c1=2&amp;c2=35880649&amp;cv=3.6.0&amp;cj=1" alt="comScoreNoScript"/>

廣告

廣告

李秉穎強調,只有少數疫情緊急的國家才縮短第3劑接種間隔時間,而台灣沒有本土疫情,因此不需縮短間隔期。(資料照)

第3劑間隔不縮短 李秉穎指「無本土疫情」:2劑有半年保護力

記者|劉易蕊

攝影|鏡新聞

李秉穎表示,「基礎劑」是指獲得授權許可的疫苗,在臨床試驗所使用的疫苗劑量,完成人體免疫系統的刺激作用,並建立一段時間的免疫力。李秉穎解釋,大部分的新冠疫苗就需要接種2劑疫苗,才能建立完整且持久的免疫反應。

李秉穎指出,免疫不全、免疫力低下的病人,即使完成接種2劑疫苗,抗體反應仍低於一般人,若一般人保護效果達到90%,但免疫功能不全者可能只有50%至60%的保護力。為了加強疫苗對於免疫功能不全者的保護,指揮中心建議,他們應該接種第3劑,增加保護力,而免疫功能不全者的第3劑仍屬於基礎劑,建立基本的保護力,因此稱為「基礎加強劑」。

不過,對於一般人的追加劑的意義則不太一樣,因為接種新冠疫苗後所產生的抗體會逐漸下降,再加上變種病毒的威脅,因此需要在基礎劑外再增加1劑,稱為「追加劑」。

針對追加劑應該施打哪個廠牌,李秉穎表示,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(ACIP)已檢視5個國內的混打研究,抗體結果與混打2劑疫苗的研究類似,抗體最高的是mRNA疫苗(莫德納、BNT),接著則是蛋白疫苗(AZ),再來是是腺病毒疫苗。

針對縮短第3劑疫苗接種的間隔時間,李秉穎則表示,目前國際上只有少數國家縮短到2至3個月接種第3劑,而這些國家基本上都面臨非常緊急的狀況,例如英國面臨變種病毒的威脅,才會縮短間隔期,盡快提高民眾免疫力,但台灣目前無本土疫情,且前三類對象已符合5個月接種資格,民眾施打2劑疫苗的抗體也可維持半年,因此不需縮短間隔期。

更新時間 2021.12.21 16:36

更多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