飲料倒入雪克杯,加入冰塊搖一搖,台灣人愛喝手搖飲,但無論紙杯、塑膠杯,還是保麗龍杯,都會對環境造成影響,尤其保麗龍杯無法分解,更成為環境一大殺手,因此環保署宣布,明年7月開始,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。
有民眾認為:「我覺得這樣比較好,因為我自己有在帶冰霸杯那種,(自備杯子)都是折3塊、2塊,長期下來多贈送你一杯飲料。」也有民眾覺得自備環保杯裝水比較方便。
只要飲料店、連鎖速食店、便利商店、超市或超商都不能用保麗龍杯,為了鼓勵消費者,若自備環保杯飲料就能折5元,也進一步要求112年開始,超商跟速食店要有百分之5的門市免費出借環保杯。
環保署專委兼副執行祕書魏文宜指出:「塑膠性的飲料杯市場應該是占了50%以上,而且是上億個,這樣子的推動措施,基本上也可以帶動其他非連鎖飲料店。」業者表示會盡力配合,但畢竟有部分飲料利潤微薄,若硬性規定每杯折扣5元,恐怕物料、人力成本難以負擔。
連鎖飲料店總監呂謀遠表示:「目前還沒有(漲價)這個考量,壓力是非常大,那這個是還沒有定案,但是我們會積極的向主管機關來反應。」
環保署表示,草案公告後半年多時間,是給業者的轉換期,由於保麗龍杯保冰效果好,目前中南部使用率高,也希望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限制業者,真正落實環保愛地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