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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姓男子三重區住宅被查封後,委請女兒(中)辦理分期繳納罰款。(新北分署提供)

行動炸彈!無照駕駛吃29張罰單照上路 房子慘被查封

記者|游允彤

現年55歲的洪姓男子,住在新北市三重區,多次交通違規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54筆,總金額28萬4,600元,其中「無照駕駛機車」多達29次,每次裁罰9,000元,違規停車14次、超速行駛及行駛人行道各3次、未遵循方向行駛2次、闖紅燈、紅燈右轉及未戴安全帽各1次,自2015年2月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。

洪男自2020年8月起雖偶爾每月自動繳納2,500元至3,000元不等,但尚欠約25萬元,恐難順利繳清,為確保債權,新北分署於2021年12月14日囑託地政機關查封洪男所有的三重區大同南路住宅後,洪男連忙委請23歲女兒,由2位親戚偕同於12月20日向書記官申請辦理分期繳納。洪女表示父親於2019年11月間因自樓梯跌落受傷,迄今無法工作,靠她及母親照顧、扶養,新北分署同意其先行繳納1萬元,剩餘約24萬元,分48期,每期繳納5,000元。

另一名板橋42歲林姓男子,除積欠健保費10筆,金額約1萬元;汽機車燃料使用費8筆,金額3,000元;未加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罰鍰9筆,金額2萬7,000元;在臺北市路邊收費停車格停車未繳費10次,累計停車費及工本費700元外,又因多次交通違規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59筆,金額15萬5,000元,總金額約19萬5,000元。

林男交通違規包括超速行駛18次,吊銷駕照仍駕駛機車及不依規定繳納停車費各10次,闖紅燈8次、不依標誌標線行駛6次、紅燈右轉3次及跨2車道行駛、違規臨時停車、不參加道安講習、未戴安全帽各1次。

2021年7月林男致電書記官表示,將分18期,每月繳納5,000元,並優先繳納罰單部分,卻僅繳納部分款項,尚欠約18萬元,新北分署於10月21日囑託地政機關查封林男所有坐落土城區之4筆持分土地後,林男終於在11月24日向書記官申請辦理分期繳納,林男表示自己在彰化工作,收入不豐,新北分署同意其先行繳納1萬元,剩餘約17萬元,分17期,每期繳納1萬元。

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均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切勿無照駕駛及交通違規,以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,害人害己又破財,萬一違規遭受裁罰,亦應自動繳納罰鍰,或辦理分期繳納,以免遭受強制執行。

更新時間 2021.12.27 17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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