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揮官陳時中表示,考量到疫情及住院陪病特殊需求,因此調整住院病人之陪病者規範,每名住院病人的陪病人數維持1人,但如果病患為12歲以下兒童、65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者,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必要者等這4種特殊情形者,陪病人數上限放寬為2人,不過每名住院病人的陪病者公費篩檢仍為1名;而明年2月1日起,入院篩檢改為自費篩檢,且每週需定期自費篩檢。
篩檢規定部分,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(含)以上之陪病者,可免除入院篩檢及每週定期篩檢;未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(含)以上之陪病者,自明年1月1日起,入院進行公費篩檢(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限1名公費),且每週定期進行自費篩檢;自明年2月1日起入院篩檢改為自費篩檢,且每週定期進行自費篩檢。
疫情指揮中心指出,公費篩檢方式為抗原快篩或PCR核酸檢驗2選1,或同時執行;自費篩檢方式為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核酸檢驗,若為「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」,得免除前述篩檢。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全國陪病規定。(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)
★《鏡新聞》提醒您: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有疑似症狀,請撥打:1922專線,或 0800-00192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