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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山蘇姬10日被指控的3項罪名成立,遭緬甸法庭判處4年有期徒刑。(法新社,資料照)

翁山蘇姬「持有對講機」等3罪名成立 遭判4年有期徒刑

記者|林坤緯

《法新社》報導指出,緬甸軍方於2021年2月發動政變,在突襲翁山蘇姬家的過程中,發現了「違禁設備」對講機,因此被控非法進口與持有對講機的相關罪名,再加上違反防疫規定共3項罪名成立,10日她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。

翁山蘇姬去年12月就因被控在選舉期間煽動並違反新冠肺炎的防疫規定,遭判處4年有期徒刑,之後因緬甸軍政府最高領導人敏昂來(Min Aung Hlaing)的赦免,刑期減至2年,並表示可以在首都奈比多以軟禁方式服刑。

去年12月的判決已引發國際譴責,也被認為針對翁山蘇姬的判刑是一種「恐懼策略」,令大眾更加憤怒。此案中記者不但被禁止在法庭宣判時旁聽,翁山蘇姬的律師亦被禁止對外發言、不得與媒體往來。

更新時間 2022.01.10 14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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