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,宗教活動都有大量人潮聚集,加上春節即將到來,與地方政府溝通討論後,再次調整防疫措施。自1月10日起,加強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相關防疫措施,除須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指引,全程配戴口罩、落實實聯制、量體溫外,欲辦理繞境、遊行及其他大型宗教活動者,均須提報防疫計畫並經地方政府同意後辦理。內政部再次提醒,防疫不能鬆懈,全民共同為防疫努力。
內政部表示,宗教團體神職人員主持宗教儀式或講道,必須全程配戴口罩。倘有舉辦餐會、宴席等飲食活動,不得逐桌敬酒、敬茶,並建議參與者維持適當社交距離。此外,如有提供住宿的場所,除同住家人外,以1人1室為限。
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集會活動防疫措施。(內政部提供)
內政部強調,為維護宗教團體內部人員自身及信眾安全,宗教團體應提供洗手設備或消毒用品,並定時清潔宗教場所、設備及用具;另外,宗教團體務必備有充足的人力落實防疫措施,並隨時注意疫情變化,維持勤洗手、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離,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,共同支持辛苦的第一線醫護警消人員,一起團結對抗疫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