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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長林姿妙經檢方複訊,14日上午無保請回。

林姿妙涉縣府弊案無保請回 建設處代理處長聲押、6人交保

記者|許行君

攝影|鏡新聞

宜蘭地檢署懷疑宜蘭縣政府某開發案涉及弊端,13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搜索,並將縣長林姿妙、地政處長楊崇明、祕書處長曾成陽、交通處長黃志良、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及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等人帶回約詢。此外,羅東鎮長吳秋齡、前國大代表林束梅、林姿妙的子女等也配合廉政署接受調查。

13日晚間9時起,相關被約談者先後從廉政署被送往宜蘭地方檢察署接受進一步偵訊。其中,黃志良與曾成陽在14日凌晨零時被請回。而林姿妙在經過10多個小時詢問後,於14日凌晨近5時抵達宜蘭地方檢察署接受進一步偵訊,經檢方複訊,14日上午無保請回。

目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、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遭檢方聲請羈押;地政處長楊崇明遭依貪汙治罪條例,諭令5萬元交保;羅東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趙竑勳、羅東鎮公所人員黃耀智涉貪污治罪條例,各10萬元交保;前宜蘭縣議員劉石純涉偽造文書,10萬元交保。宜蘭縣商業會前理事長陳正勳涉貪污治罪條例,10萬元交保。另有一名林姓男子涉偽造文書,10萬元交保,其餘部分人士則被請回。

目前縣府交通處長黃志良、秘書處長曾成陽及林姿妙親戚、前國大代表林束梅、林姿妙的兒子林佑澤複訊後請回。

宜蘭地方檢察署13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,偵辦宜蘭縣政府、羅東鎮公所等人員疑涉弊案,搜索宜蘭縣政府等30餘處所,並約詢林姿妙等相關人員到案釐清案情;檢方表示等到搜索工作告一段落後,會對外進行說明。

更新時間 2022.02.22 10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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