弊案爆發5天,宜蘭縣長林姿妙總算親上火線,說清楚、講明白,「還是羅織罪名,打政治的烏賊戰。」更痛批:「企圖影響輿論,不但嚴重地影響辦案,也是政治的撲殺。」林姿妙全程2分鐘手拿講稿,都在看稿念,針對「機6」土地爭議,強調是因為縣府財政有困難,才從機關用地改成住宅用地。
宜蘭縣政府秘書長林茂盛說明:「既然大家都沒有用,那我們就可以把它釋出變成是住宅區,就可以提供給大家來抽籤。原來的地主,因為本來是機關用地變為住宅區,他就優先可以選配在這裡,沒有(這件事)。」
連縣府秘書長也加入救援行列,澄清沒有圖利地主之嫌。不過林姿妙並沒有解釋,遭檢方認定觸犯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,而這是所謂何來?
根據《鏡週刊》掌握監察院《廉政專刊》顯示,林姿妙羅東鎮農會民權分部帳戶只有新台幣259元,原來林姿妙的「大掌櫃」宜蘭縣長辦公室管理員張桂綾,不定期到農會,當日存領數十萬到上百萬元的現鈔,次數多達上百筆,帳面上固定留下原來的259元,3年下來,金流高達2、3千萬元。
《鏡週刊》調查,林姿妙擔任羅東鎮長8年間,前後金額加總更高達上億,也因此被列為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告。
林姿妙批評:「連日來的追殺已經嚴重影響到我的信譽,打擊基層公務人員的士氣。」對此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駁斥:「政治追殺、東廠、國家機器云云,為正視聽,本署在此嚴正予以澄清。」
《鏡週刊》更踢爆,被收押的吳朝琴遭約談時,咬出2019年間,林姿妙指示他處理相關業務,後來他交辦農務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協助辦理土地變更,後續狀況沒有再向縣長回報。
林姿妙涉貪案並沒有因為親上火線而越說越明白,反而留下更多疑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