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指揮官陳時中表示,中研院人員染疫事件已整體檢視完成,指揮中心依照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第34條、69條規定,開罰最高罰鍰新台幣15萬元,請中研院在收到裁處書次日起的一個月內,依照調查報告之建議事項完成改善。
陳時中表示,基本上經過這段時間,中研院對相關事項已經完成改善工作,不過仍希望他們就裁處書中要求的內容,再次檢視是否完全達到標準。
指揮中心日前召開生物安全專家調查小組會議,針對中研院提供動物生物安全第三等級實驗室內部調查報告,討論造成實驗室感染之可能原因,其中包含ABSL-3實驗室人員進行實驗操作時,未依規定穿著C級防護裝備、生物安全會未依「感染性生材料管理辦法」規定、實驗室人員需再加強教育訓練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