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港局指出,調查後發現案18156登上新光輪進行維護作業時,沒有掃描實聯制,一旁的保全人員也沒有落實管理監督,依《商港法》第36條可開罰10萬至50萬元,目前初步決議將對該案與船舶公司分別開罰10萬元,不過最終處分尚未決定,待討論確認後會另行公告。
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21日緊急前往高雄港督導,也發現3大問題,包含登船人員並未落實防疫規範、保持社交距離,也沒做好動線、作業區清潔、消毒;未落實登船管理,讓不該上船的人也上去;最後則是船隻應該做好清潔消毒,不要讓後續登船的人確診。
記者|林坤緯
航港局指出,調查後發現案18156登上新光輪進行維護作業時,沒有掃描實聯制,一旁的保全人員也沒有落實管理監督,依《商港法》第36條可開罰10萬至50萬元,目前初步決議將對該案與船舶公司分別開罰10萬元,不過最終處分尚未決定,待討論確認後會另行公告。
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21日緊急前往高雄港督導,也發現3大問題,包含登船人員並未落實防疫規範、保持社交距離,也沒做好動線、作業區清潔、消毒;未落實登船管理,讓不該上船的人也上去;最後則是船隻應該做好清潔消毒,不要讓後續登船的人確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