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指出,這2名外籍移工是在2020年11月16日來台,抵台後入住防疫旅館,卻未依規定待在房間,11月22日晚間走出各自房間,結伴外出覓食。
兩人走到飯店大廳後,被旅館人員發現違反規定,隨即要求兩人回到房間,雖然離開時間約1分多鐘,但依然違反防疫規定,2名移工被衛生局依規定各開罰10萬元,加上居檢費用,共積欠27萬2,000元。
高雄分署受理後調查發現,2名移工在台灣並無財產,衛生局多次催繳也沒結果,2名移工皆在高雄市某漁業公司工作,高雄分署立即扣押2名移工的薪資,移工的雇主隨後具狀向高雄分署表示,公司所屬漁船將由高雄出港至北太平洋作業,願為2名船員擔保,請高雄分署准予2名印尼籍移工辦理分期,但辦理分期後,2名移工卻未按期繳納。
高雄分署除聯繫擔保人並勸雇主代為清償,雇主幾經考慮後,最終到高雄分署幫2位印尼籍移工繳清防疫罰鍰及住宿費用共27萬2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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