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表示,依據《學校衛生法》規定,學校供應膳食其食材,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的在地優良農業產品,因此訂定「三章一Q」農產品優先採用準則,包括有機認證、產銷履歷TAP、台灣優良農產CAS標章,以及台灣農產品生產追溯QR Code。
教育部說明,學校營養午餐使用的肉類和蛋,一律採用國產農產品,常見食材例如豬肉和雞肉,必須有CAS、TAP或是國產生鮮追溯標章;即便是肉類加工品、再製品,原料也應採用國產肉品。
此外,教育部表示,持續督導縣市政府及學校,採用國產可溯源午餐食材,落實學校驗收機制,並藉由跨部會協商,提高生鮮農產品及加工品每年抽查件數,加強源頭控管、加倍查驗,確保食材來源符合規定,以照顧學童用餐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