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表示,本次回收有效樣本4,130份,總計72.5%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,較109年上升1.3%,感到普通者占25%,感到不滿意者占2.5%。各項工作環境滿意比率,以性別工作平等最高,同事間的相處與友誼次之;不滿意度最高則是人事考核升遷制度,其次才是工資。
110年有加班勞工佔整體46.3%,較前年增加2.5%,平均每月延長工時為14.9小時。按行業別細分,以專業/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有延長工時者占57.7%最高,其次為金融及保險業55.3%,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54.3%居第三。
至於加班時數,每月不超過46小時(含未曾加班者)占95.8%,曾超過46小時占4.2%,其中每次加班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6.5%,即13.5%勞工曾加班但未獲報酬。依據行業別,曾加班但沒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,以教育業31.4%最高。
公司對加班時數給付方式,「一律給付加班費」占38.9%,「一律給予補休」占9.2%,「可選擇加班費或補休」比例最高達39.9%。依據公司員工規模,49人以下事業單位,多是一律給付加班費,50人以上事業單位,則較大比例可選擇加班費或補休。
而勞工曾在下班後,接獲公司以電話、網路、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形式交辦作者占24.2%,較109年上升1.3%,其中必須當下執行工作者占14.5%,較前年上升2.1%,其平均每月實際執行工作時數4.6小時,則減少0.5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