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地方檢察署1日上午發布新聞稿,說明超商攻擊案偵辦進度。檢方指出,楊姓犯嫌除在去年9月犯下震驚全台的超商攻擊案,同年6月底,還在某早餐店持刀砍傷與楊母有過節的婦人。
經醫院對兩次犯行的精神鑑定,楊男行凶前心中皆有「殺意」,並在「明知」可能導致死亡或重傷的情況下,反覆攻擊被害人,認定楊男於行為時能辨識其行為違法,且具有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,無法適用《刑法》第19條第1項、第2項的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使缺乏行為能力,檢方將依殺人未遂罪及之重傷未遂罪嫌而提起公訴,並於今日移審。
屏東地檢署強調,警方在楊男犯案後第一時間,依《精神衛生法》強制就醫,並密切關注,檢方則在楊男出院時立刻遞交傳票,經楊男同意審訊後聲押獲准,後續向法院聲請鑑定留置,確保「無縫接軌」,維護社區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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