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當初建案在銷售時,建設公司希望能有名人帶動買氣,找上春源鋼鐵董座蔡錫奇,提出3年包租,還有3年附條件保證買回的投資型契約方案,蔡錫奇被說服花了1.3億買下一戶,沒想到三年後房價只剩每坪60至98萬,讓他慘賠超過千萬,建設公司卻沒有履約買回。
春源鋼鐵董事長蔡錫奇:「我是春源鋼鐵的董事長蔡錫奇,首先感謝各位能夠撥冗參加本公司的法人說明會。」
72歲的蔡錫奇從基層做起,如今成為春源鋼鐵董座,還身兼新鋼工業董事長,被外界封為鋼鐵大亨,縱橫業界卻在房市失利。他因為找不到人履約,怒告對方詐欺罪,但被告辯解說只是單純的房屋買賣糾紛。判決書指出,不動產本身就有價格波動,難以認定在簽約當下,建設公司就「有意毀約」,所以一審判決無罪。
律師余韋德分析:「民事債務不履行要去認定對方有刑事詐欺意圖的話,那變成要去說服檢察官或法官,在一開始簽約的當下,其實其中一造當事人就是確定沒有要履約的意思。比較有可能的情況是說,比如說跟這個建設公司簽完約之後,結果公司就人去樓空、人間蒸發,收了錢就跑了,那未來提告詐欺罪的話,機率會比較高。」雖然建設公司刑事獲得勝訴,但房市交易的買賣糾紛,被判決書攤在陽光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