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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被帶回義大利 童寫信喊話總統「想留台灣」

記者|鏡新聞

女童媽媽:「希望她可以在那邊好好生活,等她長大了能夠回來看我的時候,再回來看我。」到一半忍不住哽咽,因為她的女兒14日就要被爸爸帶回義大利。

女童媽媽:「很難過啊,媽媽怎麼可能會捨得,在強制執行的時候,我抱緊她,然後會被說成妨礙公務這些的話,我真的是,我也不知道我該怎麼做。」女童媽媽11日因為被女童父親提告,準略誘還有偽造文書罪,出席北檢偵查庭。

10年前女童媽媽因為工作跟義大利商人相戀未婚生女,但兩人分開後為小孩監護權走上法院,台灣法院一開始把監護權判給媽媽,爸爸可定期跟孩子會面,但男方在2017把女童帶回義大利,卻拒絕送女童回台,媽媽飛到義大利將人帶回,想不到因為這個舉動,讓女童媽媽被告擄拐兒童。

律師徐立信:「你不能嘴巴講說,對方爽約,對方不照這個約定去走,所以我也怎麼樣,這樣的話法官可能比較無法採信,因為到法院是要講求證據啦。」

法律規定,擁有監護權的所有人只要和對方約定好時間,對方就可合法探視,但若對方沒有履行雙方約定的話,監護權所有人應該要採取蒐證,到法院做舉證,而不是強制帶回。

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:「不管是在離婚前離婚後,我覺得都要去思考到孩子的最佳利益,那要告訴他接下來他要面對的是,什麼時間可能跟爸爸住,什麼時間跟媽媽住,盡量避免在我跟你相處的時候,去訴說對方的不是。」

父母為了爭孩子互相提告,親子專家則提醒,最重要的是小孩的意願應該受到尊重,大人的爭執,無論如何都不能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。

更新時間 2022.03.11 21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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