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21日,台鐵普悠瑪號出軌,造成200多人受傷、18人死亡,時隔三年半,司法仍未還給家屬公道。普悠瑪事故協會理事長董小羚:「18條人命的官司打到現在,為的已經不是金錢,是價值,犧牲生命的價值。」她是普悠瑪意外中,一家八口不幸罹難的家屬代表董小羚,她認為台鐵提供「錯誤數據」,法院引用有錯將會影響判決,列車出發前,就有零件故障,才導致後續煞車翻覆。
普悠瑪事故家屬董小羚丈夫:「這就是你們判決書判下來的,2秒鐘跑178公尺,每秒超過90公尺,它的時速沒有300達不到,所以整個判決下來的,調查記錄下來的資料幾乎全部都是錯的。」更難接受的是,交通部表示,願意跟太魯閣事件和解的家屬重談條件,但卻忽略更早發生的普悠瑪事件。
對比兩起意外,普悠瑪死者家屬大約獲得賠償金1570萬元,尤姓司機一審判刑4年半,太魯閣事故則是3070萬,義祥工業負責人李義祥等人遭到起訴。
事發當時只有8歲,年紀最小的傷者謝小弟經歷四個月才甦醒,她的母親寫下親筆信,強調兒子目前身體仍有不少行動障礙,而且學習上也有困難,甚至心理的創傷至今也仍未平復,台鐵強調,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,對於家屬的看法表達尊重,等了一千多個日子,18條人命不能白白犧牲,家屬堅持為死去的親人,追真相討公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