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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水扁7日針對國務機要費案件召開國際記者會。(資料照)

陳水扁曝「21筆國務機要費流向」 資助民運人士王丹、美議員選舉

記者|林坤緯

高院更二審上週針對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開辯論庭,陳水扁7日也為此召開國際記者會。會中陳水扁就將所有由國務機要費案支出的案件資料整理成檔案,並提供給媒體朋友,陳水扁也說:「攤在陽光底下的國務機要費案就是長這樣子。」

接著陳水扁指出,國務機要費一審判決中,他被判1個無期徒刑、3個加起來36年的有期徒刑;接著高等法院二審判決中,無期徒刑改判共17年的有期徒刑,原先一審重判的3項罪名都變成無罪;及至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,連4項罪名中的1項有罪也變為無罪。

陳水扁認為,自己因國務機要費被關押、上銬,還搞出了紅衫軍之亂,然而原先的無期徒刑外加36年有期徒刑的判決,最終都被判為無罪,「這樣天地差這麼多,表示這個案子充滿爭議性,這是鐵的事實。」

陳水扁接下來逐一數點21項機密外交、資助、犒賞與餽贈等支出案件,包含資助中國民運人士王丹、透過卡西迪公關顧問公司來促進對美外交、326反「反分裂國家法」民主和平護台灣大遊行、台中清真寺修建、鄭南榕基金會、21世紀憲改聯盟、中華文化復興總會、全名公投催生新憲大遊行等。

陳水扁也提到,國務機要費支援許多機密外交工作所需經費,如透過外貿協會董事詹啟榮來向日本前首相橋本龍太郎、小泉純一郎,爭取參與WTO會議,以及出訪巴拿馬後,回程是否能過境日本等。國務機要費亦贊助美國友台資深聯邦眾議員的競選活動,而這也是沿襲自高額支援外國總統選舉的奉天專案。另外,還有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的公共政策顧問,為了借重其經驗而兩度來台提出報告所需的費用。

支出清單中,陳水扁點出為了感謝辛苦付出而犒賞林錦昌、馬永成各250萬元;由於施明德女兒生病需手術,加上設在台大政治系的施明德講座基金會,亦餽贈450萬元;透過馬永成餽贈病中的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慰問金20萬元,該筆金額由陳定南之妻收下;以及總統府辦公室同仁的結婚禮金。

陳水扁主張,各級機關首長最早還在中國的時候,有特別費的就是總統,撤退來台後特別費才擴及五院院長、各部會首長,甚至只要是公務員主管就有特別費。後來特別費除罪,唯獨最早有特別費、最高職位的公務員,也就是總統沒有特別費,就是因為被改成國務機要費,然而相關流程都比照特別費辦理。

陳水扁提到蔡英文2009年與剛上任的AIT處長見面時,就說到「特別費爭議是制度問題,不是貪瀆的問題」,應尋求修法加以解決,而關於國務機要費應該也是同一性質。當時行政院長、亦是現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,對於類似問題也認為是歷史共業。國民黨、民進黨都說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,總統府有關的資料、文件、檔案也都顯示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。

至於馬英九的特別費爭議,陳水扁認為是「公款私用」,馬英九會被判無罪是因「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」。馬英九選了2次台北市長,而選舉補助款都捐給馬英九的2個基金會,超過他領出來的特別費,雖然原來的公款都已經用在私人方面而花掉了,但最後因沒有不法所得所以判決無罪。

陳水扁強調,自己的案件跟馬英九還是有很大的不同,希望大家不要雙標看待。最後陳水扁更出重言,認為要不是法條不能判死刑,自己恐怕會被判死,且無法接受自己被貪汙形象抹黑,「政治工作者到最後要背負這樣的惡名,真的沒辦法接受這樣的主張,只能親自出面,來告訴各位媒體朋友還有全國的國人同胞,讓大家知道阿扁不是那樣的人!」

更新時間 2022.04.07 12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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