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五號橋下七張停車場,車子輪胎才停3天時間,輪胎就扁了,駕駛前來取車一開始還沒發現,開車上路,才被好心民眾提醒輪胎沒氣了。受害車主夏小姐表示:「其實已經上路兩個小時,後來是旁邊經過的車輛,機車騎士好心跟我們講。」
輪胎出狀況,受害的不只夏小姐,有至少6輛車受害,輪胎遭到蓄意破壞,受害車主夏小姐指出:「有點蓄意殺人這樣,因為你到時候高速行駛的情況下,其實你就是會很危險。」
事發地點是宜蘭的共乘停車場,縣府規劃出空間,讓民眾把車停在這裡,改搭共乘車或是國道客運,除了壯圍停車場,其他停車場都不會收費,沒想到卻發生多輛汽車,輪胎被惡意洩氣,一旦車主沒有發現就開上路,可能會爆胎,胎圈還可能會直接脫離,造成車子失控。
王薏瑄律師表示:「刺破輪胎、車子輪胎的行為,基本上會觸犯的是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,(若造成傷亡)就會必須要去看說,這個行為人,他主觀、他當時主觀的想法去判斷,是成立過失傷害、過失致死,還是故意傷害以及殺人罪的部分。」
由於停車場沒有監視器,警方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來釐清案情,也會加強該路段的沿線巡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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