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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運台北車站M1出口。(示意圖/翻攝自台北大眾捷運官網)

北捷保全勸架反遭乘客盯上 噴辣椒水反制「緊急避難」不起訴

記者|徐如奕

不起訴指出,徐男在2021年12月2日於捷運台北車站內,遭跑下樓梯的蔡男撞上,他不滿蔡男沒道歉而上前理論,兩人進而發生口角衝突。

呂女、吳男獲報前往勸架,見徐男情緒激動,因此計畫帶蔡男先行離開,不料徐男仍緊追在後,甚至步步進逼,吳男只好朝徐男噴辣椒水反制,徐男因此眼睛紅腫發炎,事後驗傷報警,並提告蔡男、吳男涉犯傷害罪,另控呂女涉嫌強制罪。

北檢受理後展開調查,但因徐男無法舉證傷勢,且站內監視器未錄到相關影像,檢察官最後以罪嫌不足處分蔡男不起訴。

至於呂女、吳男部分,檢方認定呂女是因執行職務而調解乘客糾紛,故不構成強制罪,另調閱站內監視器和吳男配戴的密錄器後,發現徐男當下不斷逼近,阻礙蔡男離開,吳男噴辣椒水反制的行為符合《刑法》「緊急避難」規定,依法不罰,因此將呂女、吳男不起訴。

更新時間 2022.04.12 17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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