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11日,中國法官:「罪犯李明哲,你現在有理做最後陳述。」台灣NGO人權工作者李明哲:「審判長、審判員,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,我表達自己認罪、悔罪的態度。」漫長的5年即將過去,李明哲終於服刑期滿,獲得國台辦點頭釋放。
台灣NGO人權工作者李明哲:「除了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外,我也希望在法律責任結束以後,回到台灣,我能用自己的例子,告訴我周圍的親朋好友,兩岸同屬炎黃子孫,是中華民族。」
長期協助李明哲案的長沙台商會長林懷,長期居中協調。李明哲獲釋後,中方會安排李先到廈門,再從廈門返回台灣,過程約需2到3天。
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:「我想正式的釋放,一般來說獄方應該要通知家屬,所以家屬這邊,就是主要還在等待中國方面的通知,要繼續注意、再觀察啦。」
李明哲案特殊,不按中國法律程序走。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,疫情前多次赴中探監,揭露李明哲在獄中不人道的待遇,包括腐爛食品,還有每天工作10多小時,形同奴工。
目前跟李明哲一樣,入境中國「被消失的」,還有南台灣兩岸關係協會主席蔡金樹,2018年7月赴中,參加會議遭逮。同年8月,台師大退休教授施正屏也因為「國安理由」遭逮。另外2019年,屏東縣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、鄭宇欽,因為香港反送中跟被指控境外抹黑「祖國」,相繼入境中國隨即被逮捕判刑。
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:「那這個我們自己之前有一些,呼籲陸委會的盤點跟調查,就是說到底在台灣,台灣在中國到底有多少這樣的個案,然後他們是因為什麼原因,被失蹤、被關押。」
台灣關注人權人士相繼入境被逮捕,民間團體也動用一切資源,掌握獄中近況,盼望曙光乍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