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解釋,3月31日起酒駕遭吊銷駕照者,重新考取駕照後,一年內若要開車或騎車,車輛都應加裝酒精鎖。
據3月31日新規定上路至4月15日統計資料,酒駕遭吊照重新考照者有109人,為機車45人、汽車64人,但只有15人依規定在車輛安裝酒精鎖、順利取得駕照,其他人則因為沒在車輛加裝酒精鎖,無法重新領照。
酒精鎖屬於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,連動汽車引擎點火系統及電子呼吸測試裝置,裝了酒精鎖後,除了開動汽車前要吹氣,合格才能發動引擎,開車45~60分鐘後會再次要求時間內重新吹氣,確保駕駛行車中沒有飲酒,若不依照要求吹氣酒測,熄火後車輛會鎖死,得回酒精鎖服務中心或汽車原廠解開。
為了更有效遏止酒駕,林福山表示,酒駕新罰則也針對酒駕累犯公布姓名及照片,高雄市交通局28日就率先公布5名酒駕累犯姓名、照片及違規事實,未來其他縣市也會陸續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