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米其林指南》會派出俗稱「祕密客」的評鑑員,偽裝成一般顧客前往餐廳評鑑,雖然許多餐廳都期待能以穩定的服務與餐點品質獲得青睞,藉此在指南中摘星並吸引饕客上門,不過亦有餐廳難接受類似評鑑方式。
經營粵菜餐廳WOKHEI的國亨餐飲去年透過律師表示,米其林缺乏申訴管道,讓餐廳能提出不願接受評鑑的要求,雖然已經發律師函給對方,但米其林並未予以理會,遭到冷處理,因而在去年提起「禁止一定行為」的民事訴訟。
國亨餐飲認為米其林評鑑制度中,標準不明確、過程不透明,評審員更是來路不明,加上祕密客制度之下,難以拒絕評審員消費並進行評鑑,餐廳已經被侵害締結消費契約、拒絕接受評鑑的自由,因此訴訟中要求米其林不得派評審員至WOKHEI餐廳用餐,也不得發表任何評論、推薦。
米其林方面出庭時則反駁,評審員就算以匿名方式前往餐廳,但同樣也是「一般消費大眾」身分,並無侵害相關權利,且匿名目的在於確保評鑑公正,並無爭議。
再者,米其林並未前往WOKHEI評鑑過,也沒發表過相關評鑑,卻被突然發函告知拒絕接受用餐,深感不被尊重才沒有回應,而餐廳無端提起告訴,還「預防性拒客上門」,早已妨害言論自由、思想活動自由,為權利濫用。
最終法院判定,只要餐廳與消費者對於交付的餐點、價金互相同意,雙方締結買賣契約就成立,消費者身分或是否發布評論並非契約重點,因此國亨餐飲提出之「米其林祕密客侵害締約自由」主張不可採。而評審員將評論結果發布至《米其林指南》上,此屬言論自由保障範疇,難認有不法性。
法官也認為,米其林至今並未針對WOKHEI餐廳發表評論,而國亨餐飲所主張之理由也並沒有發生之疑慮,在這種狀況下提出禁止一定行為的訴訟,實屬無稽,因此判餐廳敗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