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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撞車禍「男女換位」 被害人控「頂包」求助警

記者|劉佩怡

攝影|徐瑋辰

幾乎完全沒減速,就從後方撞了上去,被撞的白色轎車,還因此追撞前方車輛。遭撞車主:「跳到那個男的走出來。」車禍當下,坐在肇事車輛副駕駛座的女子,一開始就先下車了解狀況,報警處理後,也都由她出面處理,讓被撞車主感覺怪怪的。

遭撞車主:「假的駕駛她就承認說,當時的車不是她開的,是她的男朋友,正駕駛開的,她只是,因為他沒有,他無照,她就幫他頂包。」

因為是第一次遇到車禍,對方起初承諾賠償,就不繼續追究,沒想到從去年3月發生車禍後,雙方談和解談了一年,到今年4月破局,女子不僅拒絕賠償,即使提告,檢方最後不起訴處分,讓車主求償無門。

無黨籍台北市議員徐立信vs.內湖分局長王炳睿:「我就實話實說,因為他駕照被吊銷,所以我好心,不要讓他被拍照,局長,以這樣的對話內容,構不構成頂包。(如果這樣子,應該是有頂包。)」

原來肇事駕駛,其實是這對情侶當中的男友,因為當時雙方簽了同意書,所以沒有酒測,直到兩人分手後,才說出實話。台北市內湖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:「警方如發現,有冒名頂替的情事,將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,移送法辦。」換句話說,車禍案件,即使過了刑事追訴期,但發現新證據,還是可以追究刑責,警方承諾將會追查,替車禍被害人討回公道。

更新時間 2022.05.03 20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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