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表示,近日確診人數升高,許多民眾因居家照護不能上班,而無法領取原本薪資,為保障勞工,因此決定放寬相關規定,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若確診,不論是收治在醫院、加強版集中檢疫所、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,自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,皆可依《勞工保險條例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。
至於未確診但被匡列隔離的「居家隔離者」及「照顧者」,若在隔離期間無法工作而沒有收入,則可申請衛福部提供的每日1千元防疫補償金。
有民眾疑惑,「傷病給付」與「防疫補償金」可否重複請領?對此陳時中5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,防疫補償金是針對「居家隔離者」及「照顧者」,與防疫補償金沒有重複問題,兩者沒有衝突。
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進一步舉例,若勞工先被「居家隔離」且無工作、沒有收入,就可申請每日1千元的「防疫補償金」;隔離後確診的話,因請領的對象不同,兩者不衝突,所以可以再請領勞保的「傷病給付」。
防疫補償是針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補償措施,居家隔離者及照顧者符合條件,每天有1000元防疫補助金。(翻攝自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臉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