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路旁一整排汽機車違規停在紅線上,員警鳴笛示意駕駛離開,其他車輛紛紛開走,就剩一輛外送機車,騎士不知去向,當場被開單告發。機車騎士PO出罰單,強調自己情有可原,因為看到盲人過馬路,發揮善心去幫忙攙扶,結果走了50公尺回來,警察已經開好罰單了。
中正二分局廈門派出所所長朱宥任指出:「發現仍有一台機車未駛離,且車上無人故開立逕舉單,從發現到違規的過程,舉發過程約三分鐘,車主均沒有返回車上。」警方強調,因為騎士人不在現場,所以員警開單時也不清楚他的狀況。
警方舉出有幾種特例可以申訴撤銷罰單,例如禮讓救護車超過停等線,或是遇上車禍臨時違停,還有騎士東西掉落要下車撿拾,都可以檢附證據說明。信義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劉耀文說明:「像救護車查的到出勤紀錄,像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話也會有事故的聯單,檢附相關事證提出證據的話,我們警方會去個案做一個認定來看是不是適合撤銷。」
其實遇上緊急狀況被迫違規挨罰,警方也不是不通情理,不論現場溝通或是事後申訴,都有機會法外開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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