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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新埔分局3名高階警官因車禍筆錄爭議、代轉肇事者聲明稿風波而遭懲處。(示意圖,資料照)

副總撞死人「警方竟代傳聲明」還有高官現身 分局長等3人被處分

記者|林坤緯

回顧整起事件,羅姓男子18日駕駛賓士休旅車,卻違規左轉而在新竹縣新埔鎮褒忠路撞上騎機車的戴姓保全,戴男送往醫院搶救,19日轉院、20日宣告不治。

家屬事後指出,21日前往新埔分局寶石派出所製作筆錄時,新埔分局長林英煌已在所內,完成筆錄後還上前關心肇事者,製作筆錄時,員警還向死者女兒詢問父親是否有自殺傾向、有無慢性病等問題,讓家屬深感「傷口撒鹽」。

此外,還傳出警方在媒體群組內代轉羅男聲明書,聲明書提到羅男對此車禍深感遺憾與歉意,也已經在前往靈堂上香時,給付20萬元奠儀,並澄清員警未在「傷口撒鹽」、羅男未曾向外人陳述「這家人很好處理」等傳聞,聲明內容也引起熱議。

對於連日來的爭議,新竹縣警局督察科督察長王立德28日出面說明,先澄清林英煌20日受刑事警察大隊吳姓副大隊長所託,陪同車禍肇事者製作筆錄一事,經過督察科調閱監視器影音、訪談相關人員後,確認林英煌當天輪休,而過程中並未接觸受害家屬,也沒有干涉辦案,不過行為仍欠周詳,導致社會觀感不佳,因此予以行政懲處。

至於製作筆錄時「員警傷口撒鹽」一說,王立德則表示檢視派出所駐地監視器影音後,認為承辦員警沒有詢問死者是否有自殺傾向,而是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所規定的交通事故筆錄格式,詢問「是否有生病、是否因生病服用藥物」,尚無不當。

另外也查出,新埔分局副局長許豐統經友人取得肇事者聲明書,並轉交給公關科作為平衡報導所用,然而公關科長嚴永明思慮未周便發送至群組內,導致非議也影響警譽,因此也給予行政懲處。

本次事件的懲處結果為分局長林英煌因「處事不當,影響警譽」而申誡一次處分;公共關係科科長嚴永銘因「處事不當,影響警譽」,申誡一次;公共關係科業管副局長許豐純則因「監督不周」,予以劣跡註記。

新竹縣警局對於局內幹部沒有以身作則,導致社會大眾觀感不佳致上歉意,目前已經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未來將落實檢討策進,避免類似狀況再度發生。不過受害者家屬仍難接受警方最新說法,強調確實被問到「有無自殺傾向」,且認為相關懲處對分局長來說恐怕不痛不癢,更反問:「難道警譽就值一個申誡?」

更新時間 2022.05.28 22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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