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政府指出,這棟建築物位於私人土地,建物於民國80年之前就存在,但並未申請建築執照也沒有辦理保存登記;另外,這棟建物也未被劃入都更範圍內。竹市府表示,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在16日上午,率同警察與消防單位完成現場採證與鑑識,竹市府都發處也會同新竹市建築師公會現場勘查,認定有危險疑慮。對此,陳姓屋主也同意委請市府代為拆除,後續將由權責單位依規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