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師VS.病患:「有辦法請你提供,比如說戶籍謄本之類的證明。」靠視訊讓醫師診斷,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用什麼藥很關鍵,因為關乎保險理賠。
國泰金控總經理李長庚5月23日:「如果今天保戶確診後,經過醫師診治開立藥方治療,不管是國泰人壽的醫療慰問金,或是產險的理賠金,原則上我們都從寬認定。」
繼國泰金總座宣布防疫險理賠從寬,富邦產險也跟進,還進一步聲明,防疫險的日額理賠的用藥規則,除了公費台灣清冠一號和特定藥物外,富邦產對其他抗病毒藥物也「從寬認定」,比照住院給予理賠。
但有保戶投訴根本不是這樣!投訴人拿出居家照護期間中醫師開的指定藥方,看看上面藥材零零總總11樣,對照清冠一號的藥方幾乎一模一樣,沒想到卻被業務員告知,不能賠住院日額,和富邦產險公司說的明顯不同。
東吳大學法律系暨財金系兼任教授張冠群:「保險公司如果對於前面的聲明,又沒有依照前面的聲明來理賠的話,這個時候它違反的是消費者的合理期待,並且也沒有遵守自己當初理賠的承諾,也就是有違約的行為。」
富邦產險回應要「從寬」,但底下執行人員卻不受理,明顯不同調,保險專家建議,可以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,為自己主張權益。
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