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《東森新聞》報導,拾獲者家屬在電話中表示,媽媽撿到手錶交給派出所,等待一段時間,警方通知已過半年公告期,所有權已歸他們所有,要求吳女解鎖手錶讓媽媽正常使用,「因為媽媽很喜歡」。
原來手錶原本的主人、也就是失主吳女,在發現手錶丟失的第一時間就開啟蘋果內建的「遺失模式」,讓手錶錶面始終顯示「此Apple Watch已遺失。請打電話給我09XXXXXXXX」,除非輸入正確密碼,否則無法進一步操作。經溝通,拾獲者家屬依舊堅持不歸還,但表示可以「補貼一些錢」換取吳女解鎖。
吳女除了不滿對方明知她的電話,卻一直到現在才聯絡,也質疑警方為何將手錶給了第三人,導致她個資外洩。現在雙方僵持不下,拾獲者甚至請警方居中協調。
不過對此警方也很無奈,中和分局解釋,依規定無法解鎖手錶,也不能查看內容,自然無法透過個資確認失主身分,只能保管並上系統公告。至於為何吳女說她時時關注公告卻無所獲,警方表示,因為當初失主報案登記的是「鐘錶」,拾獲者送到另一間派出所,登記為「智慧型手錶」,所以系統未能比對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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