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黨籍立委蘇震清3月曾冤喊:「從頭至尾我蘇震清本來就是清清白白。」史上最大「跨黨派」立委涉貪案,一審判決結果出爐,五名立委刑度最重的,就是收賄金額高達2,580萬的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。
判決書指出,前太流負責人李恒隆為了爭回SOGO公司經營權,先以「借款名義」給蘇震清50萬,陸續再以「贊助選舉看板」行賄530萬,蘇震清更說,自己的叔叔蘇嘉全可望在政黨輪替之後當總統「左右手」,大膽索賄2千萬李恒隆通通買單,不過也私下批評蘇震清是「霸王硬上弓」。
無黨籍立委蘇震清:「本人對今日法官的判決是真的深表遺憾,它判決內容說我跟李恒隆之間的金錢非借貸關係,他們(法官)把我曲解變成是索賄的匯款。」一審遭重判十年,蘇震清認為 自己遭到政治迫害,會依法提出上訴。對比蘇震清被重判10年,整起案件關鍵金主李恒隆,因為自白認罪轉成汙點證人,判刑1年2個月,還可以易科罰金,等於免去牢獄之災。
台北地院發言人黃珮禎:「被告李恆隆犯多次交互賄賂罪,但是法官認為應該是以一罪。」另外白手套郭克銘判兩年,涉嫌收賄的立委廖國棟判8年6個月,陳超明和徐永明刑期都超過七年,至於無黨籍立委趙正宇,因為逃漏稅也被判6個月,案件審理耗時兩年,一審判決出爐,五名立委全都有罪,只是官商勾結黑幕恐怕不會隨著判決出爐告一段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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