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起事件發生在桃園,一名11歲男童在2020年因為沒有繳納國道通行費,甚至欠下高達128筆通行費,遭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移送桃園分署執行,執行人員察覺有異,於是進行調查。
執行人員調查後發現,原來是11歲的男童財產清冊下有一輛汽車,就是這輛車積欠128筆、7,069元的國道通行費,且因為未繳納通行費,而有30筆、共9,000元罰鍰,執行人員也查出,該車其實是男童的父親在使用,卻把車輛登記在男童名下,懷疑男童父親藉此逃避責任。
後續執行人員於6日前往男童父親住處,但沒有找到人,鄰居表示男童父親外出工作,而且平常都會帶著小孩、老婆一起到工地工作,也沒有聯繫方式,執行人員只能留下執行通知,請他儘快處理男童的欠費和罰緩,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也提醒,民眾不應為逃避責任,將車輛登記在無能力負擔的未成年人名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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