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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獨家】把藥師當賊?衛生局稽查口服藥數量 祭「賠償公告」

記者|林昆慶、徐瑋辰

藥局藥師:「(一般會放在這個倉庫嗎?)比較大量會放在地下室。」《鏡新聞》獨家直擊,衛生局稽查人員直搗基層藥局倉庫執行稽查,看的是新冠口服藥保存情況。藥局藥師:「(你們有做溫度或濕度的紀錄嗎?)沒有耶,之前沒有說要做。」

一箱口服藥,價值百萬,但先前沒提供存放SOP,稽查卻要求藥局,下週要改善,紀錄儲存空間、溫溼度,甚至收到這份公文,看了更怒。標題是「口服抗病毒藥賠償處理程序」,毀損、遺失等情況要送報告給衛生局,若判定是藥局疏失,輝瑞口服藥1盒要賠21,798元,默沙東口服藥要賠21,340元,但明明政府購入成本,才21,000元。

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發言人王明媛:「(有藥局)我開箱的時候就少一盒,那我可能剛好沒有錄影,如果說你今天針對藥師遇到這種狀況開罰,你卻要罰我21,798,那你實際的採購金額也只有21,000,那我覺得說這樣對我來講,有點欺負藥師了。」

基層藥局抗防疫重擔,但獎金還沒個影,卻先收到賠償規定。藥師透露,開一份口服藥有調劑費54元,是本來就該給,送藥到宅一趟補助200元,也有給,但因儲存、開藥所衍生的行政和人事成本,卻沒獎勵金,相較醫師視訊問診一人,獎勵2,000元以上,讓基層藥師寒心選擇退場。

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發言人王明媛:「很多醫師都已經把藥品,他的用藥交互作用的責任,都丟給藥師身上,你現在只是給我該有的東西而已(54元調劑費),但你卻是用高規格要求我,所以很多藥局就想說,算了,我就不做了。」

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回應,針對藥物和疫苗,有責任要訂定管理辦法,但會從寬認定,若不是故意就不會處罰,獎金部分,也會盡快做發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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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

更新時間 2022.07.29 20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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