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府相關弊案23日宣布偵結,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,本案共起訴被告15人,其中公務員10人、非公務員5人,宜蘭縣政府部分,包含縣長林姿妙、財政稅務局吳局長、建設處前後任黃姓、吳姓代理處長、建設處建築管理科林科長、都市計畫科龍科長、農業處康處長、農務科吳科長;羅東鎮公所包含經建課趙課長、黃課員等,非公務員部分包含林姿妙女兒林羿伶、縣長助理張女士等人。
與宜蘭縣府相關的弊案,包括宜蘭縣羅東某土地增值稅案、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、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,檢方在今年1月13日首次指揮廉政署前往縣府、羅東鎮公所、宜蘭縣長林姿妙官邸等30多處搜索,複訊30人。
2月22日第二次搜索林姿妙官邸,並複訊20多人,林姿妙因涉嫌貪汙治罪條例圖利、財產來源不明罪嫌,女兒林羿伶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被檢方申請羈押,法院裁定林姿妙以80萬元交保,林羿伶40萬元交保。
後續檢廉分別在3月17日與8月4日傳喚林姿妙應訊,其中第4次只有傳喚林姿妙出庭,檢方指出是為了持續釐清案件相關疑點,當時檢方表示偵查內容依法不公開。另外,6月27日也曾約談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及其胞弟楊耀火、林姿妙兒子林佑澤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