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柏盛在法院開庭時認罪,並且想與連靜雯調解,然而他稱本案共有5名被告,只願意賠償其中的1/5,而且家人無法代為賠錢,因此賠償金要等到出獄後才能籌措。連靜雯的訴訟代理人對此則表示,連靜雯無法接受黃的提案,雙方和解破局,將透過民事訴訟途徑向犯罪集團求償。
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,連靜雯於Instagram上認識暱稱為「Bruce」的詐騙集團成員,誤入愛情陷阱,並遭投資詐騙,去年5月4日先匯出50萬元、5月5日又匯出39萬元,兩筆匯款共89萬元,全數進到23歲詐騙集團成員黃柏盛收購來的人頭帳戶。
就在同一時期,桃園地檢署也查到連靜雯去年8月30日一天內,上、下午各匯出100萬元、221萬元給詐騙集團,同年10月29日再匯出7萬多元。連靜雯總計匯出5次給詐騙集團,金額高達418萬元,且全數都被車手領走。
檢察官偵結指出,詐騙集團為了集中管理人頭戶,要求人頭戶入住台北市中正區、新北市新莊區與林口區、桃園市龜山區的汽車旅館內,為了規避追查,平均每2天就要更換房間一次,而且人頭戶若想外出,需經由黃柏盛同意。直到人頭帳號被警方列為警示帳戶,失去詐騙功能後,才能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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