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榮大學蔡姓副教授,是現任蔡姓監察委員的兒子,因此蔡姓副教授被提告時,引發外界關注。整起事件發生在2017年5月,蔡姓副教授透過PTT聯誼版徵友,被害女同志表示,2人網路聊天2個月後,7月首次見面,相隔3天2人再次見面。
第2次見面時,副教授以繼續聊投資話題,前往被害人住處,一直到隔日凌晨4點,副教授要求留宿被害人家,被害人認為副教授已經知道她是女同志,應該沒有安全疑慮,於是讓副教授睡沙發,她則進房間睡,沒想到副教授竟趁她熟睡時,偷偷進入房間,以手指性侵她,被害人隱忍到隔年3月,在友人支持下提告。
檢警調查時,副教授稱2人是交往關係,6月都在女方家度過,還曾到台南各地約會,而且2人發生過10多次親密行為。但檢方認為,副教授拿不出合照,加上對比被害人Google地圖GPS行動軌跡,與副教授所言的約會地點都不符合。
於是去年9月27日,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副教授犯後飾詞狡辯,未曾向被害人道歉,也沒有透過和解等其他方式彌補被害人,依強制性交罪,判決3年6個月。副教授不服提出上訴,台南高分院法官考量全案僅有被害人指述,認為罪證不足,逆轉改判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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