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輛凌晨在路口等紅燈,當綠燈一亮,轎車準備起步,下一秒意外發生,一輛警車正趕往火警事故現場,卻和綠燈的直行車撞在一塊,之後還波及一台小客車。轎車遭到強烈撞擊,整輛車鈑金掉落,引擎蓋被撞到變形撬開,車燈幾乎全毀,警車車門也因為強烈撞擊凹了一大塊。
接獲火災報案,準備開車鳴笛出勤,卻在這個路口與小客車發生擦撞事故。為了趕往火災現場,準備要鳴笛,就發生意外事故,警車撞車意外發生2日凌晨2點多,當時轎車依燈號準備直行,卻被出勤警車迎頭撞上,雖然警車有開啟警示燈,不過當準備要鳴笛,就發生碰撞,還波及一旁汽車,導致直行的林姓女駕駛雙腳擦挫傷,所幸送醫後沒有大礙。
新北市新莊分局督察組長劉家次:「要求所屬員警注意行車安全,恪遵交通法規,如果因為處理事故趕赴現場,應該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,而且僅擁有優先路權,並非絕對路權。」依照規定,警車開啟警示燈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,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限制,但警車有優先路權,並不是絕對路權,肇事責任歸屬還是看車禍鑑定結果來認定。
新北市林口今年5月也發生警車連撞3車的意外,雖然警車警局都有幫忙保險,後續可以依法給付賠償,只是其中的賓士車主,認為賠償金額太低不願和解。
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