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調查,事故發生於5月28日上午9點,當時51歲清潔隊員洪男駕駛垃圾車,正準備驅車前往掩埋場,不料行經溪湖鎮環河路,南往北方向準備要右轉時,與後方騎機車,欲從嘉義到苗栗的兄妹發生碰撞,雙方車輛毀損,前座的徐女幸運只有輕微挫傷,但坐在後座的徐男頭部遭創,雖緊急送往衛福部彰化醫院救治,仍回天乏術。
家屬認為事故原因得歸咎於垃圾車方向燈損壞,才會讓兄妹倆誤以為垃圾車沒有要右轉,同時指出事發當時,警方有開出後車燈損壞的罰單,但車禍鑑定報告卻隻字未提車燈損壞,甚至還撤銷罰單,讓他們懷疑彰化鎮公所是想逃避責任,企圖讓司機一個人扛責,於是憤而向《記者爆料網》與彰化縣長王惠美陳情。
彰化縣溪湖分局五組組長周輝燿表示,溪湖鎮公所在6月20日向彰化監理站提出申訴,經檢視路口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影像後,確認方向燈運作正常,為避免後續爭議,建議監理站撤銷原先罰單。
此外,溪湖鎮公所清潔隊長楊建國也回應,該起車禍發生後,該隊忙於處理後續,且事故垃圾車也遭扣案,所以沒有對罰單表示異議,不過取回車輛後,發現方向燈可正常運作,同時也有原先錄影存證,因此才向監理站提出申訴,針對一連串的指控,盼家屬與外界不要誤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