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起事件發生在9月20日晚上9點多,當時新北市三重警方埋伏在巷弄,準備要逮捕一名李姓通緝犯,沒想到卻把無辜黃姓男子認成李嫌,立即將黃男壓制在地,雙方也因此爆發扭打衝突,黃男控訴全身被警方打得傷痕累累,膝蓋、頭部、胸腔、耳朵等多處受有撕裂傷、挫傷。
事後警方坦言,當時天色昏暗,2名員警未確認身分就強行逮人,抓捕過程確有疏失,經查後2員警各記過1次、所長則申誡2次處分,並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,至於是否會調職,會視後續調查結果而定。
雖然遭受懲處,2名施暴員警仍對黃男提告妨礙公務、傷害罪等,6日黃男在立委邱顯智陪同下到派出所領取通知書,邱顯智表示,黃男無端被打心理已經承受巨大壓力,加害人是員警、三重警分局又是承辦單位這樣的雙重條件下,邱顯智認為警方應利益迴避,更指出分局如果有誠意怎麼還提告?
對此,警察局長黃宗仁表示,警方對此案已致歉至少9次,一直釋出善意想解決問題,市長侯友宜也下令要徹查、從嚴追究,至於2位警同仁提出告訴的部分,據他所知屬法律攻防,最後黃宗仁強調「我是警察局長,我會負責,我會處理妥當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