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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遭拖吊 小黃運將躺地賴皮判拘役30天

記者|楊欣怡、魏林彥

整個人鑽進車縫中,橫躺在地上,員警在一旁好說歹說,白衣男就是不肯起來,大聲怒吼身體不舒服,但聽這聲音明明就中氣十足,你一言我一句,雙方互相僵持不下,全是因為拖吊車發現有小黃違規臨停,才剛準備上前執行公務,卻瞬間惹怒運將。

為了不讓愛車被拖走,小黃運將把馬路當成自己家,在地上躺了足足20分鐘都不肯離開,而後方就是公車停等區,如果一不小心發生意外,後果恐怕不堪設想。重回事發現場,就在新北市板橋雙十路二段,日前郭姓駕駛為了處理私事,把計程車停在紅線上,甚至有一半車身就在公車停等區內,被依法拖吊,他卻認為車還沒拖走,有轉圜餘地,發現溝通無效,直接躺在地上賴皮,依《妨害公務》罪嫌起訴,被判拘役30天。

目擊民眾:「是要被罰,因為那邊不能臨停嘛,你這樣子,警察來你一定會罰的啊,罰就罰一罰就好,不然要怎麼辦。」吵鬧聲大到附近民眾都覺得好誇張,其實按照正常的SOP,警方會先填寫通知單,接著拍照錄影,在地上寫下車號等資訊,貼妥封條,才會上輔助輪拖吊,如果駕駛在這個步驟,完成之前出示證件,都有機會留住愛車。

新北市海山分局交通分隊副分隊長丁安志:「未上架或輔助輪上未架設完成,且未駛離原來位置,駕駛人到達現場值勤員警應即指揮停止拖吊。」原本移置費,加上違規停車罰單,1,700元可以解決,卻因為耍賴得多付3萬元,大街上鬧脾氣,要付出17倍代價,實在划不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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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 2022.10.18 20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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